我国首部直销法有望30天内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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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0:2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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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中国首部直销法规进入最终报批阶段的信号已经亮起。由商务部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上周达成内部一致意见后,本周已送各部委征求意见,随后将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禁止传销条例》第6稿的讨论进展顺利。最迟今年12月11日,这两个条例将与《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一起,正式构成我国直销业的三大“铁律”。
据《北京晨报》报道,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根据新的行政许可法精神,起草时被定名为《直销管理办法》和《反金字塔欺诈管理条例》的两个重要法规,现已更名为《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但具体内容其实并没有大的改变。这位人士称,《直销管理条例》除了对直销和直销企业的概念有了更明确的阐述外,在涉及外国直销企业时,“须在其他5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业务”的规定没有再提,这是成稿与草案相比惟一明显的变化。 但是,对于内资企业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在经历了数月讨论后,内资企业翘首企盼的“门槛”降低却最终没能实现。此前,这一点是草案中受质疑最多的内容。据了解,“内资企业申请申报之前,该企业须连续3年年营业额累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和“每家直销企业必须缴纳2000万至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等硬指标仍然是绝大多数内资企业难以逾越的“门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