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票否决”不能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官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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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8:36 汉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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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最新出台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向基层学校、学生家长公开举报电话,严厉查处“一费制”实施以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不力的部门和相关领导。 黑龙江省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市(地)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对不能按标准保障公用经费落实的市(地)县(市、区)主要领导,年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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