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农民工也有休假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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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1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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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刘羊旸齐中熙)农民工也有休假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近日组织编写的《农民工维权手册》指出,农民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等休假权利。 《手册》说,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