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手续简化 降低反担保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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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1:18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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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赵源)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手续进一步简化。昨天,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据悉,在原有贷款程序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下岗失业人员实际贷款额的30%。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创业情况选择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可采取贷款担保基金直接担保、小额信用贷款和
经办银行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损失,由担保机构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经办银行开办的由担保基金直接担保的贷款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80%;经办银行开办的小额信用贷款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80%;经办银行开办的小额联保贷款损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不提供代偿;经办银行开办的符合条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业务发生的贷款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并给予贷款实际发放额的0.5%手续费补助。 谁能申请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将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纳入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体系。适用本政策的小企业是指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从原来的10万元涨至1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