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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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7:36 济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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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容安才李煦)北京市旅游局和市工商局11月初联合对外发布了《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将从12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这意味着旅游“霸王条款”从此寿终正寝。 据介绍,新的“示范文本”是针对“旅游过程中实际游览时间与购物安排”“旅游行程变更,责任谁担”“违约赔偿如何规定”等旅游者关注的“霸王条款”,作出的突破性规
新出台的“示范文本”,赋予了旅游者选择旅行社等7项权利及对旅行社给予必要协助等7项义务;赋予了旅行社核实旅游者所提供的信息等4项权利,并明确了投保责任保险等8项义务。例如,强调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外的自费项目要征得旅游者同意;行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内容变更,旅行社须征得团队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才能实施;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原旅行社承担其损失。40多家北京的旅行社表示,将尽快使用这一新的“示范文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