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年1月1日起实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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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5:07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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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11月7日电(宋玉玲、袁志国)近日,湖北省粮食局依法公布一项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的重要举措:凡在湖北省境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和进出口等业务的粮食企业,不论所有制性质如何,自明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 湖北省粮食局负责人说,粮食市场放开后,相当一部分民营和个体粮食企业的数据
同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统计工作中,涉及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个人及家庭的调查资料等,对外提供与公布时,将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