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报透析:伪造变造合同骗取中央财政贴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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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1:06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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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合同骗取中央财政贴息 财政资金被套走了本报记者万学忠点评/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审计公报显示》:国家林业局下属单位伪造编造贷款合同,骗取中央财政贴息400多万元。 2002年、2003年,国家林业局所属调查规划设计院伪造林业治沙借款合同和贷款利息回单,骗取2001年和2002年中央财政贴息147万元;
2003年10月,国家林业局所属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主管的湖南三元木业有限公司伪造林业治沙借款合同和银行对账单,骗取中央财政贴息120万元,并编制虚假会计账、证应付检查; 2002年、2003年,国家林业局原直属企业中林食品药材开发公司变造林业治沙借款合同,骗取2002和2003年中央财政贴息共计48.3万元。 点评:建设信用社会,政府应当先行。如果政府机关通过虚假合同,骗取国家预算资金,那么整个社会将没有任何诚信可言。政府机关是一个国家文明的窗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成为诚实守信的楷模。可是,在审计署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了一张张违法乱纪的丑恶嘴脸。合同诈骗已经不仅仅是一般的违法问题,某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