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成“租妻广告”主角 佛山一对小夫妻怒告网站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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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7:1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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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佛山××港网站登载不良信息侵犯名誉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依法判决网站的经营者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在所经营的网站中的“商品交易市场”栏目向原告彭某、陈某赔礼道歉,并向两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 原告彭某和陈某是夫妻,两人于2004年7月29日以网站的经营者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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