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咪表泊车有章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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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7:55 潇湘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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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日从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长沙市政府近日发布《市政府关于加强咪表泊车管理的通告》,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通告要求,“除军、警、救护、工程抢险车外,凡在咪表泊车位停放的车辆,驾驶员应主动刷卡,按章缴费。”《通告》同时明确长沙市泊车有限公司为市政府批准组建的机构,负责咪表泊车的收费、管理等相关业务。
《通告》强调,凡在咪表泊车位内泊车未刷卡计费的车辆,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泊车管理人员应要求驾驶员刷卡计费;驾驶员离开了车辆具体停车时间不详的,按停车一日计费;拒不刷卡缴费的,泊车管理人员可限制车辆驶离,强行驶离的,由长沙市泊车有限公司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追缴。 记者 贺 晖 邹爱华 戴 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