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强化监督 18省区市实现无超期羁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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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7:49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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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3日讯(记者焦庆乐) 记者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效果,一年多来,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有18个省(区、市)实现了无超期羁押,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据介绍,2003年1月至今年9月,全国各级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共清理纠正超期羁
2003年5月,最高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各地检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首先全面深入地清理纠正检察环节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截至2003年7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了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同时,通过各级检察机关与公安、审判机关的共同努力,清理纠正公安、审判环节超期羁押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3年12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实现了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全国审判环节超期羁押人数也降到了近年来的最低水平。 与此同时,为巩固清理纠正超期羁押成果,各地抓紧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普遍实行了执行刑事诉讼期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羁押期限提前告知和催办制度等,积极通过微机联网,加强动态监督,预防和减少超期羁押。 另外,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专项检查等活动,使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2003年1月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检察发现罪犯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收押、释放,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监外罪犯脱管失控、应收监而未收监等各类违法情况9797人,除口头提出纠正外,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626人,已纠正8240人,纠正率为84.1%,并对违反规定禁闭和使用械具、违法监管致伤残等及时进行监督纠正,有的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