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建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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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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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征地先到银行存钱 本报讯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广东将试行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关口前移,坚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征地补偿款行为。
一是最大限度缩小征地范围,认真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项目,同时,还要在征地中大胆尝试土地入股、土地分红、土地债券等多种途径的征地补偿方式和做法。 二是树立节约土地意识。 三是改革完善征地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 四是试行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即:在征地报批前,用地单位应将各项征地补偿款预先存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由银行提供征地补偿款存款凭证作为审批征地的要件之一。 今后,对在征地中发生侵害农民利益、引发群体事件的地区,除追究责任外,要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的审批。 (赵燕华 张晓锋)(晓航/编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