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开审嫌疑人不认罪当庭背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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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23:51 华夏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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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CBD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开审嫌疑人不认罪当庭背刑法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开审嫌疑人不认罪当庭背刑法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2004-11-2 本报记者张润东报道昨天上午,曾经于今年7月9日在中央电视塔挟持人质想引起新闻媒体关注的犯罪嫌疑人苏文东在海淀法院受审。此案件在北京引起轰动,他被指控犯有绑架罪。
现年32岁的苏文东是山东淄博人。检察官指控说,7月9日12时许,苏文东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内,为达到引起新闻媒体注意、解决其问题的目的,持刀劫持年仅19岁的实习检票员孟小姐。当时,苏文东用右胳膊勒着孟小姐的脖子,右手还拿着一份报纸,左手持刀,将孟拖至距检票口10米处的一个电子触摸屏旁边。警察来到现场时,苏文东突然用刀猛刺自己的右大腿。随后,苏文东被武警制服。检察院认为,苏文东无视国法,持刀劫持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9条第1款,构成绑架罪。 在昨天的庭审中,苏文东拒不认罪。出庭支持公诉的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出,苏文东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用刀比划,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构成绑架罪,虽然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有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令旁听的人惊讶的是,苏文东当庭背诵《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条文,他说刑法中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绑架罪,而他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所以没犯绑架罪。法院没有当庭判决此案。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