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市环保局长受审 庭上读“悔过书”求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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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0:14 重庆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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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快报》今晨00:30供本报消息57岁被任命为环保局局长,58岁就因涉嫌贪污60多万被广州市纪委宣布“双规”——被人讽为“七上八下”的原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李维宇,昨天站在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并哽咽着念了一封“悔过书”,请求法院轻判。 “我收的那些钱有些是凑巧,有些是碍于面子,且钱全用在改善部门关系,迎来送往上,我自己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李维宇在庭上这样辩解,并表示,家里真没有留下多
李维宇是于今年3月被逮捕的。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6月至2004年2月,李维宇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送的人民币共64万余元,美金共4000元。其中,向李维宇“进贡”最多的,是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所的负责人吴某。(来源:重庆商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