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弃伤者不顾致其死亡 一黑心司机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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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9:02 东北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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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警方执行逮捕。 据了解,现年48岁的李某某,(男,汉族,高中文化)是呼市玉泉区人,此前一直做木材生意。
今年7月30日23时许,李某某驾驶一辆哈飞路宝牌汽车行驶至内蒙古胸科医院附近时,将一名男子撞倒,肇事后李某某慌乱地将已是满身血污、身受重伤的受害人冀某某扶土汽车。当汽车行驶到呼市三十五中南侧时,李某某竟停下车将受害人扔在路边,而后驾车扬长而去。而受害人冀某某则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被人发现并送往医院,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上午11时15分死亡。经内蒙古公安厅法医鉴定,死者冀某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死。 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取保候审。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经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因此于今年8月19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并于日前依法作出批准对其执行逮捕的决定。(新华网文/阿民 肖志和) [编辑: 孙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