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供水工程殃及30万百姓 私企能人尤建华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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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1:21 温州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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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闻网10月21日消息:前天,平阳县法院开庭审理该县轰动一时的尤建华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挪用公款、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案。曾被誉为“私企能人”的尤建华虚假投资,致使平阳一引供水修建工程项目耽搁,严重影响了鳌江沿线一带30万居民的饮用水问题。 记者在检察机关了解到,1997年,平阳县政府决定修建顺溪到鳌江的引供水工程,改善老百姓的饮用水质量。1998年,该县新纪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尤建华)与该县国
专案协调小组,审计发现,尤建华存在虚假出资1023万元、非法集资741万元、非法挪用工程款300万元、合同诈骗30万元等嫌疑,涉案人员众多,平阳县原副县长赵宪进就是涉案一员。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平阳县新纪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尤建华代表公司与平阳县国投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利用内容失实的审计报告隐瞒新纪元公司虚假出资1023万元的事实,致使国华公司按调整后的股份比例返还给新纪元公司“超额投资款”6558979.88元,并骗取国投公司支付超额投资款的利息补偿30万元。 同年,在担任平阳县国华引供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尤建华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在未经董事会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新纪元公司向国华公司借用的300万元转借给其股份制企业平阳县毛纺织厂使用,谋取个人利益。2001年间,在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的前提下,尤建华为给新纪元公司筹集资金,以引供水工程缺乏资金为由,通过新纪元公司会计叶永光和平阳汇丰金融服务社信贷员张德丰等人,对外散布借款给新纪元公司利息高等消息,共向夏某、杨某等47人吸收存款7410537.6元。尤建华将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新纪元公司偿还债务及私人开支,到目前,绝大部分借款未予偿还。 法院将对尤建华、叶永光、张德丰等人择日作出宣判。 尤建华其人:平阳县新纪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以“私企能人”而闻名温州,被评为温州市优秀企业家、浙江省星火明星企业家、全国百名星火明星企业家。(温州商报曾云育者 小曼)(来源:温州新闻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