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煤矿闹上法庭合川市安监局局长出庭作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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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02:45 重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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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肖玉)花了176万元,买了个实际储量仅5万多吨的煤矿,买家华祥选认为上当,首付100万元后,没有按约按期支付尾款(本报曾作报道),卖家吴庆彬于是以违约为由,将华告上法庭。 与此同时,认为受到欺诈的华祥选,也和卖家吴庆彬及吴所在的重庆市鑫鑫煤业有限公司打起官司,要求撤消合同。
昨日,正反两方诉讼在合川市法院并案审理。 庭审中,备受争议的合川市安监局局长陈绪文,应华要求,作为其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买方认为是卖方欺诈的重要证据———8月16日上午在安监局长陈绪文办公室开会中华祥选自己记录的一份会议纪要上提及的12名参会人员中只有6人的签名,遭到了卖方对其真实性的质疑,认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参会并在纪要上签字的鑫鑫公司法人胡任清出庭作证表示:他是事后8月22日下午在华老板会计的欺骗下才签字的。 而华祥选的律师则表示,出示会谈纪要是作为一份书证,证明安监局长曾明确保证过芦茅林矿储量至少有20万吨。 昨天,安监局长陈绪文在庭上否认了曾保证芦茅林矿的储量,但承认了买卖双方曾多次到其办公室进行协商。陈解释:他只是出借办公室让双方磋商,没有参与,因为“为企业服务是职能部门的责任。” 对于在双方一份磋商中的协议上,自己亲笔的修改,陈局长予以了认可。 近7个小时的庭审之后,鉴于双方争议很大,法院表示择日宣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