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科长竟用赃款买车 9年后案发昨被公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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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8:24 桂龙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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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一内保科长在查办案件时,竟将涉案赃款供自己使用,买了一部走私轿车。9年后,该科长终落法网,涉嫌贪污罪于昨日被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曾任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区分局内保科科长的吴某,今年6月涉案被逮捕后,被异地关押。经公诉机关审理查明,1995年,吴某担任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内保科副科长(后任科长)期间,吴某参与查办一起诈骗案件时,收取了涉嫌诈骗人周某交给公安机关的10万元现金
在法庭上,吴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但是,他对这部走私轿车的用途做了辩解,他说,自1995年以来,他先后任职于城中公安分局的内保科、治安科以及公安分局下属的保安公司,他都是私车公用,他还曾经参与了组建城中巡防大队,对上百名巡防队员的政审,他都是开着这部车子去完成的。 据了解,吴某的家人在案发后,主动退了7万元现金到城中区检察院。吴某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希望从轻判罚、适用缓刑的请求。该案的庭审依法采用了简易程序一个多小时后,庭审结束,法官将择日予以宣判。(记者毛梓林) 来源:南国今报 责编:金秀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