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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精神疾病患者增多 精神卫生立法尚属空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7:21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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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相关资料显示,因社会压力增大,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人数持续上升,因未及时进行心理治疗演变成精神病患者的人数也持续上升。目前,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每月接纳的精神病患者高达一百五六十人。

  据该院主任医师唐茂芹、焦志安介绍,通常所说的精神病是指情况严重的精神病,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可出现伤人情况,歇斯底里症患者在出现意识障碍时也可伤人,有的患者
甚至将人群想像成一片西瓜而挥刀乱砍,或是想像成仇人杀掉。精神病治愈后复发几率也很大,病人在出院后很长时间内要坚持服药进行巩固治疗,否则在停药后两个月到半年内复发。

  据了解,因为多数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一般都会对外隐瞒病情,因此卫生部门对济南到底有多少精神病患者还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由于大多数患者姓名、住址等都是假的,造成病人出院后医院无法与之建立起联系,后续治疗无法实施。另外,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对这一弱势群体进行保护,也没有任何资金救助,一些患者最后因资金不足不能坚持长期治疗,很多病人出院没多久病情就复发。

  据有关专家介绍,英国于1880年颁布了《精神错乱者法》,开了精神方面立法先河。我国于1985年开始着手起草《精神卫生法》,但至今该法未能出台。按照国际惯例,精神病的防治费用主要由国家承担,但若出现意外则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而在我国,是否由地方政府来承担患者治疗费用成为立法的瓶颈。 本报记者 王晓鹏 桑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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