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法院人性化判决 四缓刑少年犯上了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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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1:00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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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仙游县法院方蔚文院长,收到了两封从高校寄来的信。这是两名少年犯在入学报到后特意给法院寄来的感谢信,感激法官人性化判决,使他们圆了大学梦。 据了解,自2002年7月以来,仙游法院共对17名少年犯判处缓刑。2年来,有4人考取大学,尚有9人在读中学,4人已走上工作岗位,无一人重新犯罪。
据悉,2年前,这两封信的主人姚某和陈某,接到的却是一张刑事拘留证,他们分别因抢劫罪和强奸罪(未遂)被批准逮捕。姚某原系仙游一中学的学生,2002年1月的一天,还在念高二的他盲目跟从一伙人去抢劫,他因涉嫌犯抢劫罪而被刑拘。被关进拘留所的姚某,后悔莫及,在看守所里几次要自杀。 得知这一情况后,仙游法院派出少年庭法官与姚某沟通联系,发现姚是个聪明、学习优秀的孩子。为挽救一时失足的少年,法院决定判处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为了让姚彻底放下思想包袱,法院多方联系,帮姚转到另外一所中学就读。法官们还不定时对姚进行回访谈心、鼓励。今年6月,高考在即,姚因报考政审遇到了麻烦,方院长得知后,当即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为姚落实了政审问题,使他得以顺利报考。高考前10多天,少年庭法官专程到姚家,把几名法官捐赠的500元钱塞到姚手中,法官们贴心的帮教,令姚感动不已,姚终于考上了西安一所本科高校。 与姚有着相似经历的另一名少年犯———陈某,因观看电视剧时受男女亲热镜头刺激,缺乏自制力,而失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在仙游法院法官的帮助下,他也顺利地走出了阴影,考上了福建一所本科高校。 N本报记者 阮友直/通讯员/梅贤明/郑金雄/刘振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