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5万多贫困农民喜获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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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08:57 河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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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猛、林凤斌)“咱农民也能像城里人那样领取低保金了,真是没想到的事啊!”从今年2月唐山市在农村推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该市已按季度累计为50287名贫困农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811万元,许多贫困农民为此喜出望外。 早在1997年,唐山市就制定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举对于改革农村救济制度,实现救济工作制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保障资金筹集渠道不畅,保障标准不统一 ,及应保未保和未足额发放等问题,使农村低保制度基本处于进退两难境地。这不仅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唐山市把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列为今年为民办的23件实事之一进行重点督导。低保标准的确定是落实农村低保制度的关键。该市以保障农民最低生活和鼓励劳动自救为原则,选定不同区域的乡镇,对农村贫困家庭的口粮、副食、衣、电、柴等最低生活需求做了详尽测算,确定了每年每人800元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可制定高于市政府规定的低保标准,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当地自行解决。 在保障范围的划定上,唐山市充分体现农村困难群众分类救助和自食其力的原则。凡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都可申请低保待遇,但五保户、因灾或其它突发性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三类人员不予纳入低保范围。此举避免了出现各项救济政策相互交叉或资金不到位现象,有利于各类人员根据各项救济政策得到相应救助,有效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 为保障低保资金落到实处,唐山市规定农村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县(市、区)两级分别负担50%。今年,唐山市农村低保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列入预算1800多万元。同时,各县(市、区)还广泛动员社会和民间组织及个人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捐赠和资助,逐步建立起多元化投入机制,以增强保障实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