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事件公安欲究媒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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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6:10 上海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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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三秦都市报》报道,刘亮在浙江台州被卖淫女打劫,首先报道此事的浙江某媒体和吉奥公司曾称,该信息来自台州市公安部门。然而,记者前日采访当初受理此案的台州市路桥公安分局时,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公安部门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这样的案情,并称,必要时,要找乱说此话者的“麻烦”。 前日下午5时左右,根据当事人刘亮及浙江和上海媒体记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浙江 省台州市路桥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侦大队城区中队的负责人和刑侦大队的负责人虽然没有否认该事件的发生,但却不正面回答记者关心的“刘亮是否真找小姐”一事,再三强调该案尚在侦破过程中,不便透露相关细节。该局政治处的郑文德主任和谢姓科长表示:刘亮遭抢劫是否跟找小姐有关,目前公安部门也不清楚,因为该案尚在侦破过程当中,一切都是未知数。据谢科长讲,个别媒体的相关报道中称信息来自公安部门,而且详细说明刘亮遭抢劫的全过程,这些纯属子虚乌有的事,是失实的报道。必要时,公安部门将追究其失实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