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日趋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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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20:4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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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9月26日电(记者李兴文)记者在江西省各地采访发现,随着劳资关系走向市场化,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用工管理混乱,任意扣罚员工,导致劳动争议案件频频发生。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说,近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已由此前以国有企业为主,扩大到个私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及私立学校和医院,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重灾区”。一些私营企业招用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 不分,一些企业往往以罚代管,任意扣罚劳动者工资、奖金,导致纠纷不断。近年江西省的劳动争议案件直线递增。宜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每年以近20%的速度递增。2000年,全市处理劳动仲裁案件119起,2001年达到144起,2002年达到168起,2003年达到206起。九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3年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比2001年增加近两倍,2004年前4个月新增案件数就超过2001年全年的案件数。 同时,以往劳动仲裁处理的案件主要因企业开除职工引起,而今案件争议已经衍生到押金、工资、养老保险、经济补偿等方面;其中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争议案件更成为劳动仲裁的“焦点”。2003年,江西省劳动部门受理的1153件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劳动报酬的达326起,占28.27%;涉及保险福利的达365起,占31.65%。 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只顾自身经济利益,不惜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旦劳动者申请仲裁,他们不但不配合,反而千方百计回避、拖延。奉新县仲裁机构日前受理了本县赤岸众鹏玻璃厂28名职工因企业无故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申诉,企业负责人自始至终拒绝参加劳动仲裁。更有甚者,一些发生工伤、工资案件的企业负责人,眼见事态扩大就立即撤资走人,导致劳动部门裁决难以执行,劳动者损失无法挽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