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检察机关向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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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9: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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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报 本报讯昨天,合肥市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检察长满铭安向张淼等来自我市不同行业的10名同志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证书,至此,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50名,为10月1日检察机关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市委副书记黄同文、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副主任武巍、市政协副主席李图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董积仁等领导出席会议。 黄同文指出,实行人民监督制度,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外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保证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正确行使的有力保障,是增加执法透明度、促进检察队伍提高素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黄同文强调,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严格公正执法。要在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同时,不断创新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各项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他希望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对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他寄望被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以对人民、对法律、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监督效果,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在会议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性,要诚心实意地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领导,在制度实行过程中不断提出改进意见,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大人民监督员的理论、立法研究,力争把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法制的轨道。 合肥市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指出,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和各位人民监督员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前期准备阶段进展十分顺利。人民监督员将把逮捕、撤案和不起诉三个环节作为监督的重点。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地真诚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使接受监督真正成为执法办案的自觉行为,切实把人民监督员制度融入到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人民监督员代表、合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夏玲在会议上表示,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监督过程中将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履行职责的能力,珍惜人民监督员这一称号,恪尽职守,不负众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 (黄涛 黄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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