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乞丐找来警察“维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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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1:09 海峡都市报 | ||
地点:瀛洲派出所值班室 事件综述: 一个60多岁的老乞丐跑进小吃店向客人讨赏,店老板要赶他走,老乞丐竟坐了下来,还要点菜!这可急坏了店老板,一阵拉扯中,老乞丐身上的破衣裳被扯破了一个洞。老乞丐当即跑到派出所要求维护自己当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无奈之下,店老板只好赔给这位“上帝”20元了事。 当事人自述实录: 满脸委屈的刘老板: “当时我店里生意很好,他(老乞丐)进来了,挨个向客人讨钱。我走过去准备撵走他,可他竟一屁股坐在店里的椅子上,冲着我喊:‘拿菜单,点菜’。 这时,我们辖区的一个城管人员从店门经过,我就向他讲了这个情况,他进来和我一起将这个老乞丐推出店门,在拉扯中,他的衣裳被扯破。 后来,老乞丐就坐在我店门口破口大骂……下午我被叫到派出所,一进门就看到老乞丐坐在值班室里……” 叼着烟的老乞丐: “我跟你讲,我是安徽人,今年已经60多岁了,你说我是乞丐也可以,但我也可以说我不是乞丐,你不信,你看看———(他弯下腰,拉开一个又大又脏的黑色垃圾袋,里面露出一个黑色旅行袋)我是背这样袋子的,我可以说我不是讨饭的。我坐在你店里,就是消费者,你们不是说,消费者是‘上帝’吗,我难道不可以当上帝?你扯破我衣裳,你就得赔钱,我得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呀。” 忙得团团转的民警: (对店老板说)按道理,你店里对待客人不应有贵贱之分,你把他推出店门,并扯破了他衣裳,这是不对的。但是———(对老乞丐说)你跑到别人店里乞讨,影响了别人做生意,这也是不对的,你们两个都有错,我希望你们自己协商一下,看怎么样解决…… 结局 店老板赔了20元 最后,小吃店老板赔偿老乞丐20元,作为老乞丐缝补衣服之用。钱赔了,小吃店刘老板夫妇满脸委屈,“要是下次他再这样,咋办?” 感谢福州郭先生提供新闻线索,奖励80元 N本报记者 王华友/陈贺/实习生/陈平/文/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