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严肃财经纪律维护金融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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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5:37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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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9月18日电 青海省出台相关意见,决定设立五条“高压线”,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隐瞒、截留、挪用各种财政资金的现象。 9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省审计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设立五条“高压线”的意见》,我省设立的五条“高压线”为:一、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库预算内收入的;二、截留、挤占、挪用国债、三农、扶贫、救灾、社保、教育、科技、卫生、
对触犯五条“高压线”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一、由监察机关进行诫勉谈话;二、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何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