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政协委员建议:水电提价属重大事项应报人大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物价部门回应省政协委员建议,认为水电提价不必人大审议以免烦琐复杂降低效率

  本报讯记者孙朝方、通讯员曾德明、实习生邓旭如报道:省政协委员王则楚建议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水、电等公用事业物价提升,应增设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度;昨天,省物价局答复该建议时表示,该程序过于烦琐,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好用光电鼠标仅售9元 人大附中网校招生中
点点通赠通行币开始了 新品1元无底价抢拍!

  省政协常委王则楚提出,随着公用事业民营化,其效益最大化和老百姓的低价优质服务要求会有矛盾。王则楚认为,公用事业价格提升涉及千家万户,必须建立一整套法律法规,对民营化的实施程序、准入制度、定价制度、监管制度作出详细规定。当前,老百姓担心公用事业类价格提升,政府会将原来给公用事业的大量补贴通过提价转嫁到百姓身上。

  王则楚表示,公用事业物价变动需要在政府、企业和当地百姓三方参加的听证会的基础上,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意见,增加作为重大事项,由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决定的内容来完成。

  对此,省物价局答复,目前广东已将水、电、燃气、公交费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项目列入《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各级物价部门在对政府列管的大多数公用事业价格进行制定或调整时,必须照此规定的实体和程序要求组织听证,并提交政府批准。

  省物价局表示,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变动频繁反复,有较强的时效性。如果要求在定调价过程中增设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度,则程序过于烦琐复杂,时间拖得较长,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尤其如果情势变化较突然,定调价方案容易延误出台时机。

  对此答复,记者今早采访了王则楚。他表示,对答复内容没意见,但提案提出的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价格的提升,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应属于重大事项,是省人大答复的范畴,人大必须进行必要的监督,由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他认为,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基本权利,这类问题是否属于重大事项,应由省人大法制委或常委会来界定,不宜由物价部门来回答。(晓航/编制)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