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钱不还烧死债主妻子 滁州一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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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2:3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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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9月13日电(江晨文)做生意欠下别人2.4万元,债主多次催要不仅不还,还丧心病狂地放火烧死债主的妻子。日前,杀人凶手张有忠被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281964.04元。 据江淮晨报报道,因做生意资金不足,被告人张有忠向高某借钱,截至2003年7月,张有忠共欠下高某本息共计2.4万元,并写了借条。之后,高某多次催促张有忠还钱,2003年
被告人张有忠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在侦查阶段以及在庭审时其又翻供,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滁州市中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有忠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故依照有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