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消协点评旅游“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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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1:06 华夏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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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昨天,北京消协系统对一些旅游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公开点评,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减免自身责任不公平条款一:北京春畅旅行社合同第七条:乙方(消费者)因病发生费用自理;如遇意外事故造成乙方伤害的,甲方负责通知保险公司立案,同时协助保险公司调查核实,以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为限,甲方不承担任何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额以外的费用。
[face=新宋体]点评:实际上意外事故有的是由于经营者原因造成的,该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的权利。[/face][/face] 不公平条款二:北京密云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合同第三条,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经营者)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经营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face=楷体_GB2312][face=新宋体]点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face][/face]不公平条款三:北京神舟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第三条,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乙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经营者须承担责任。 [face=楷体_GB2312][face=黑体]点评:在没有给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经营者未达到与乙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仍应承担违约责任。[/face][/face] 不公平条款四:北京神舟国旅集团合同书第二条,“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甲方(经营者)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face=楷体_GB2312][face=新宋体]点评: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face][/face] 不公平条款五:北京春畅旅行社合同第三条:甲方(旅行社)如果取消团队计划(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或不够成团人数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消费者),并全额退还所收预付款或团款。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包含机、车、船票损失费,定房损失费,通讯联络费和保险费的损失)。 [face=楷体_GB2312][face=新宋体]点评:对由于是旅行社组团人数不够的原因而取消的团队计划,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face][/face]不公平条款六:北京欢乐之旅旅行社合同:“甲方(经营者)收取乙方(消费者)的全部费用后,因甲方(经营者)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消费者),否则应付乙方(消费者)已交团款的10%作为违约金。” [face=楷体_GB2312][face=新宋体]点评:当事人只要不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的免责事由时就应当为自己的任何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face][/face]增加消费者义务不公平条款七:北京神舟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书第二条备注中“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差或视情况安排三人间”。 [face=楷体_GB2312][face=新宋体]点评:自然单间的出现,并非消费者过错,是旅行社组织不当造成的。在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经营者应退还房间差价。[/face][/face]不公平条款八:北京迁茂旅行社合同规定:“因旅行社原因致使旅游者不能成行的,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全部团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旅行社承担,但由于旅行社组团人数不够而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可变更出团日期,旅游者应依据变更后的团费标准付费,旅游者也可以选择退团,但仍需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依情况须支付30%-80%的赔偿金。”[face=楷体_GB2312][face=隶书]点评:由于经营者的责任,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face][/face] 不公平条款九:北京云麓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变更、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face=楷体_GB2312][face=新宋体]点评: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应当对等,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变更、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只规定游客一方需要承担损失,显失公平。[/face][/face] 规定不对等的权利义务不公平条款十:北京华堂旅行社合同“第八条、犤甲方退团犦甲方(消费者)在旅游开始前5日以前通知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第九条、犤乙方牗经营者牘取消犦在旅游开始前5日以前通知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异地交通客票费用后余额的10%。……” 点评:消费者违约时需支付经营者已发生的费用及违约金,而经营者违约则只支付违约金。 不公平条款十一:北京青年旅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书第四条:“消费者因故申请取消原订旅游计划,经营者可按下列情况处理:……四十八小时内至二十四小时之前,收取全款30%的损失费”;“经营者因故取消原订旅游计划,……四十八小时内至二十四小时之前取消的应按全款10%赔偿消费者”。 [face=楷体_GB2312]点评:取消旅游计划,如果是经营者的责任则按总款项的10%赔偿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在上述时间内退团却要按总款项的30%向经营者支付违约金。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