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就业人员严禁救火”的深层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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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03:15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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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三畏来源: 《中国青年报》 深圳市防火工作会议做出要求,“严禁在校学生、老人、孕妇、外来就业人员参与扑火,以免造成他们的人身损害”。(详见本报9月1日A14版) 为何将“外来就业人员”与老弱妇孺并列?显然,仅仅从字面上而不结合现实国情,
先来琢磨一下“外来就业人员”。什么叫“外来就业人员”?为什么不一般地说“就业人员”或者“外来人员”?农民工以外的“就业人员”,当然是可以参与救火了。不然,像深圳这样的城市,几乎全是近10年间移民来的就业人员,而今做出如此的“严禁”,岂不是当深圳失火,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烧,没有人敢去救了? 一旦把“外来就业人员”验明正身,就立刻显示了这个“严禁”的人性化含量了。当为了免于可能的人身损害而严禁老弱妇孺等弱者救火的人性光辉闪过后,“外来就业人员”———这些强壮的弱者———就立即感受到人性的另一面:一道以政令形式出面的反人性的寒光。 “外来就业人员”,这些除了力气几乎什么都没有的弱者,如果把他们组织成一个专业救火队,一定是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往无前的队伍。但不能让他们听凭个人内心的道德律令去救火,只因为他们“弱得相当可疑”。 他们弱到跟城市只剩下干活的关系;他们弱到城市只是他们的工地,一旦建成,就与他们无关;他们弱到不需要知道这个城市的公共事务,他们只有劳动的义务,没有参与城市事务的权利———你必须注意到,救火不只是一个义务,还是一种权利。 这个“严禁救火”令透露了丰富的信息量。早年,“剪刀差”剪出了社会阶层的区隔,长期不平等的社会群体选择了各自的道德和行为方式,“严禁救火”令折射了他们已经不能在同一个区间里良性互动。若今人不假自哀而后人哀之,这一切还在可持续甚至扩大。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9月8日 文/何三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