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旅游局强调:黄金周不许扣留“人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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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9:44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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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杨升华) 国家旅游局已启动“十一”黄金周旅游准备工作,全国假日办重申了组团社和接待社之间不得发生因合同纠纷而扣留“人质”、特别是扣留旅游者的纪律。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指出,期间如出现航班延误滞留旅客的情况,民航要主动做好解释、安置等服务工作,避免引发纠纷。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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