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歹徒在京抢劫数辆奔驰奥迪残杀司机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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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23:51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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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高志海、李京华) 今年41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李小平、40岁的黑龙江省无业人员王青海、33岁的黑龙江省无业人员程龙三人结伙预谋,在北京市疯狂抢劫奔驰牌高档轿车并残忍地将司机杀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日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李小平、王青海、程龙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介绍,李小平、王青海、程龙预谋在北京抢劫高级轿车并杀害被害人后将所抢车
此外,这三人又采取上述手段或尾随别车、强行上车等方法,在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间,先后在北京市多处地点分别劫持4辆奔驰牌轿车和1辆奥迪牌轿车。三人在将所劫车辆开往黑龙江省大庆市途中,程龙均采用电线勒颈的方法,分别将5名被害人杀害。三人先后共抢得奔驰牌轿车5辆、奥迪牌轿车1辆及现金、手表、移动电话等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90万余元,在抢劫过程中致6名被害人死亡。 2003年6月,王青海、程龙抢劫后潜逃至吉林省双辽市境内,遇到当地公安机关的围捕。6月19日,王青海、程龙藏匿于双辽市一胡同内被公安人员发现,王青海遂驾驶黑色皇冠牌轿车与程龙夺路逃亡,并冲击民警,在民警躲过其车并用枪击中汽车右后轮胎的情况下,仍强行驱车逃窜。当行驶到一高速路段再次被巡逻的公安民警依法拦截时,王青海驾车高速强行闯关,将堵截的警车撞翻,致使警车内的民警1人死亡、3人受伤。二人被随后追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此外,这三人还犯有其他罪行,后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