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局副局长炮制贩毒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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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9:17 法制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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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甘肃省临洮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卓和缉毒队长边伟宏联手“做局”,使无辜司机荆爱国险些掉脑袋。昨天记者了解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张文卓上诉,维持原判。至此,甘肃警察炮制贩毒假案一事划上句号。 2000年6月9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达板村村民马宏宝及其妻严玉萍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武威市公安局逮捕。同村村民马进孝受嫌疑人亲属委托,以帮助破
张文卓、边伟宏编造谎言向上级汇报取得同意。随后张文卓、边伟宏擅自以马宏宝、严玉萍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为由将该案作了撤案处理。因贪功,马宏宝等人被释放后,张文卓、边伟宏与马进孝商议从其他毒贩处购买海洛因1000克。 2001年7月,张文卓与马进孝商定将所买毒品进行再加工。8月11日,马进孝将1000克海洛因加工成3669克毒品。 其后马进孝找到司机荆爱国,给付其高额酬金要求将该毒品运往兰州。荆爱国驾车行至临洮县沙塄村时,被早已等候在此的公安人员抓获。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张文卓、边伟宏一直隐瞒案件侦破的真实情况,致使荆爱国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被有关部门发现并纠正,案件退回临洮县公安局。 2002年1月,马进孝再次从事贩毒活动时被兰州市公安局缉毒队抓获,马进孝交代了与张文卓等人合伙制造假案的事实。 2002年1月在甘肃省公安厅调查“8·11”案时,张文卓、边伟宏还是未报告“8·11”案的真实情况。 为了防止省厅在检查中查出真相,张文卓、边伟宏安排马进孝外出躲避。 2002年7月3日,定西县检察院以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将张文卓、边伟宏向定西县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曾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张文卓有期徒刑6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