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山破获特大贩毒案吸毒者其实还有机会回头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6:27 都市快报 | |||||||||
|
都市快报讯前天,萧山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海洛因案件,当场缴获海洛因95克,毒资2.8万元,涉嫌贩毒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冯某和左某落网。这是自8月份全国开展扫毒专项行动以来,萧山破获的第三起重特大贩毒案。 前天下午,冯、左携带七包共95克毒品,在一辆轿车内秘密交易。侦察员事先掌握线索埋伏在附近,在他们交易成功后将两人抓获。据审查,冯某和左某均系贵州盘县人。其中
缉毒大队的警官说,现在像左某这样以贩养吸的小毒贩越来越多。毒瘾大了后,无法承担巨额的吸食费用,就开始转做中间商,用贩卖毒品的利润来供养自己吸毒。还有一些人染上毒瘾后,被毒贩利用,进行抢劫、偷窃等犯罪行为。 吸毒和贩毒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吸毒属于违法行为,而贩毒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目前我国对于吸毒者的惩罚是强制戒毒,戒毒后三年内复吸的再劳动教养1-2年。而贩毒的处罚是很严重的,贩卖200克(含)以上海洛因就可以判处死刑。 染上毒瘾的人如果及时去戒毒所,至少在一到两年内,他可以远离毒品,出了戒毒所后,如果环境好,有望彻底戒毒。但现在很多人吸上后没有勇气去戒毒所,对戒毒也没有信心,往往就受制于毒品。毒瘾越来越大,最后结果不外乎是染上艾滋病、死亡和走向犯罪。吸毒越多,离回头的路越远。 (记者全悦敏通讯员毛莉玫顾小军 都市快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