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海:新的军人抚恤条例一次性抚恤金翻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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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8:50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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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乌海9月1日消息(记者文伟乌海台记者肖卫琴)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长期落后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医疗难等日趋突出的优抚问题,在乌海市将于10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后有望得到解决。作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优抚保障体系框架的基本建立。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共分为6章、52条。包括军人抚恤优待的原则、死亡抚恤、残疾抚恤、优待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与现行条例相比,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均在原有基础上翻了一番;确定了各项定期抚恤标准的参照依据,较好地体现了“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将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患精神病纳入评残范围;调整了军人残疾等级的设置,把原来的“四等六级”改为“一至十级”;明确了义务兵家庭享受优待金的范围和标准;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进行分类施保;拓展了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范围和内容,增加了现役军人享受优待的内容。 新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公布实施,将对确立军人抚恤优待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理顺军人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