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齐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暂不收杂费借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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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6:13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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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学期的开学,连日来,许多读者询问新学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收费标准和借读学生的借读费标准。8月3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据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初,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就首府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举行了听证会,听取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借读费更趋合理并切实可行和顺利实施,自治区有关部门
在谈到目前新学期已开学,学生如何交纳各种费用,这位负责人说,鉴于上述特殊情况,乌市教育行政部门已要求全地区各中小学校暂不收取各种杂费或借读费待自治区相关文件出台下发后,再依据新标准收取。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不变,继续维持上年收费标准执行。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等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 目前国家已在部分地区试点试行了三年,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确定之后,任何学校均不得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此次自治区在乌鲁木齐推行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内容包括:杂费、看电影费、体检费、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等。(完)(编辑:潘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