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首例吃药品回扣“卡喉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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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8:09 天府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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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卫生系统三干部被判刑,金堂试行药品器材供应市场黑名单制度 早报讯(记者何娇娇)昨(30)日,记者从成都市有关部门获悉,成都市首例因吃药品或医疗器械“回扣”的金堂县卫生系统干部严俊、庄福贵,以及收受好处费的朱常良日前分别被判刑。
2004年3月以来,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对金堂县卫生局医政股干部朱常良、金堂县白果镇卫生院院长严俊、五凤镇卫生院院长庄福贵3起受贿案进行了立案查办。截至8月,上述3名被告人均被人民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收受回扣是“正常”经济往来? 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几乎所有涉案人员对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的行为认识模糊,认为这是“正常”的经济往来,从未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他们的辩解是:“购买药品、器材都是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过的,而且采购质量与当时市场价格和质量差不多,有的甚至还低于市场价格,虽然收了对方给的回扣,但并没有损害单位利益,怎么就是犯罪呢?” 个案一:吃“回扣”达10% 严俊,案发前系白果镇卫生院院长。1999年至2003年10月,严俊在与金堂县中药材公司竹篙分公司业务员邓润强的西药供应过程中,分别按供药款的3%、5%、10%的比例收受回扣27914.46元。2004年7月27日,金堂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个案二:“回扣”吃了4万5 庄福贵,案发前系金堂县五凤镇卫生院院长。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庄福贵在与金堂县中药材公司竹篙分公司业务员邓润强的西药供应过程中,分别按供药款的3%、5%、10%的比例收受回扣45000元。2004年7月29日,金堂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个案三: 收取21人“好处费” 朱常良,案发前系金堂县卫生局医政股干部。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期间,朱常良利用其为个体医师办理执业医师注册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黄某、杨某、孙某等21人现金20400元。2004年7月8日,金堂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试行药品供应市场黑名单 在金堂县卫生局上报成都市卫生局的材料中,记者看到县卫生局对下一级卫生院整顿的几点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由县级药品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卫生院对临床用药、器械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推行财物集中核算制度,成立财物结算中心,让院长权力的行使有效地置于监督之下。试行“药品器材供应市场黑名单”制度,遏制和减少药品领域的职务犯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