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梅州市煤矿火灾事故5人死亡 56人获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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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6:26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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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广州8月29日电(记者赵东辉王攀)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又一村煤矿连光矿井发生井下电缆起火事故,引发井下大火,61名矿工被困井下。至29日中午,已经有56名矿工获救,5人死亡。这一事件引起了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采取紧急措施抢救。
事故发生后,梅州市消防支队派出3名消防员下井调查灾情。由于井下温度高、烟雾大,有害气体严重超标,无法进入事发现场。梅州市抢险指挥部采取了包括强制送风、稀释烟雾和有害气体以及灭火等措施进行应急抢救。 随后,广东省多支消防队伍赶来支援。针对井下线路长,有害气体一氧化碳浓度高,抢救队员携带的呼吸器使用时间短等情况,指挥部采取了接通已烧毁压风管,通过压风管将新鲜风流送到+20米水平以下各作业点;再次派出公安消防人员和矿山救护队员深入各作业点进行搜救,尽最大努力抢救生还者。 记者29日晚从梅州市政府获取的最新信息表明,为吸取事故教训,当地安全生产部门已经采取紧急整改措施:要求全市煤矿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开展全面自查,及早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组织督查组对全市煤矿停产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对不合格的,责令其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关闭,不得恢复生产;要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煤矿事故发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