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出《规范》根治剽窃 学术论文须注明引文出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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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00 每日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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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供本报专稿我国第一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昨天由教育部正式发布。《规范》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据悉,教育部还将在此基础上,起草《实施细则(试行)》。 《规范》明确规定,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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