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国时评:精神病评病残降低痛苦指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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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2:05 新桂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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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首次将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患精神病纳入了评定病残范围。这一修订可在一定程度上解除这类人员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据《南国早报》8月25日报道)。 在国人的习惯中,从来就没有把精神病当作“病”的意识,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已经逐渐认识到精神病也是一种疾病。它不但可以给自身带来难以言说的痛苦,而且在特
就部队的实际情况来看,患精神病的士兵不能评残,致使他们中的许多人长期滞留部队,影响部队战备训练和正常工作,也给自身和家人带来了痛苦。从我国的实际来说,义务兵患精神病可评病残不但是正确认识精神病之后的积极举措,并且也对其他行业如何对待精神病患者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就具有了破冰意义。 义务兵患精神病可评病残是对精神疾病进行正确认识的务实之举。笔者以为,社会应该借此改变对精神病的认识,因为正确对待精神病患者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性社会问题。我们不但要正确认识精神疾病在我国的现状,更要认识到精神疾病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更是后患无穷。作为世界四大疾病难题之一的精神疾病,在我国南部发病率为千分之八,西北部发病率则高达千分之二十二,并且还在不断上升中。精神病是一种很普遍的疾病,但是如果患者的病情长时间没有被发现,那么不仅会增加患者的痛苦指数,而且也会增加整个社会的痛苦指数。 我们应把防范精神疾病扩展到整个社会。目前由国家培养专治精神病的本科人才相对较少,开设该专业的医学院校也相当有限,加上社会的歧视与偏见,导致了我国防范精神疾病的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不少精神疾病患者即使治疗出院后,由于社会对精神疾病尚存偏见,缺乏理解,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在新的压力下病情容易复发。降低国人痛苦指数,首先就要把精神疾病当作一种病,其次要抛弃偏见,最后还要从实际出发,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防范精神疾病,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国人的幸福指数。由此,我们也可以认识义务兵患精神病可评病残的标本价值和示范意义。 作者:朱四倍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