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众冲击法院者获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0: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
江淮晨报晨报利辛电利辛“毒鼠强”案受到社会极大关注(本报曾作报道),然而就在对罪犯进行宣判时,竟有人聚众冲击法院。近日,利辛县法院以被告人冉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被告人冉某系利辛县王人镇储寨行政村村民。今年3月,冉某受王人镇20余家非法制造、买卖“毒鼠强”犯罪案的被告人亲友委托,并签订委托书,每家兑款100元,由冉某带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冉某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应予惩处。但被告人冉某认罪态度较好,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条件,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程修奎 丁伟 万毅) (来源:江淮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