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黄网被抓”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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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1:53 时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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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某地两网民因登录色情网站浏览淫秽图片并留言,被当地警方抓获。 “没有制作、传播色情网站,只是在自己家里上网浏览一下难道妨碍谁了?”此消息报道之后,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案件:浏览黄网被抓 8月9日,四川某市警方接到省公安厅网监处转发的浙江省杭州市网监支队线索,该市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博士认为:看黄碟、浏览色情网站,固然有悖很多人心中的道德规范,但这仅仅是属于个人道德的规范,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并没有违反公共秩序,并没有公共危害性。 至于公安部的33号令的效力问题,何兵博士说:“公安部确实有令‘禁止查阅色情网站’,但并没有说明查阅者要被‘抓获’。我个人认为,对于个人查阅色情网站,当然不应提倡,但是否要公安机关介入管理,值得商榷。” 何兵博士说:“我认为,警察追究违法或犯罪必须在社会危害性上,必须将公民的私生活与道德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区分开来。”相关法规:禁止查阅黄网 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监察处监察科的钟科长表示:“点击、浏览、查阅色情网站是违法的。” 钟科长的依据是公安部33号令第五条第6款的规定。记者在网上看到了这则规定的原文:“任何利用互联网宣传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北京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