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属提出国家赔偿金额三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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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9:48 北京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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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人落水见死不救》追踪报道 本报记者报道 郑金寿家属下周准备向有关单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的金额大约在30万元左右。 郑金寿的老乡许先生告诉记者,昨天晚上9点左右,有六七个人来到他们住地要求给郑
同时代理此案的杨振中律师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搜集到充分的证据表明打人者是将台路派出所的联防队员,根据法律规定他将在下周向其上级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金额初定为30万元左右。杨律师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被要求国家赔偿的单位应在2个月内给予答复,之后家属可以视情况而定是否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杨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侵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同时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这样计算下来家属要求赔偿的金额大约在30万元左右。 作者:李仲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