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子奶答应捐赠百万不兑现 妇基会告上法庭讨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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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7:43 北京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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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为至今没见到对方答应捐赠的100万,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将北京太子童装有限公司、北京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太子奶生物美容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一起推上被告席。日前,密云法院已受理这起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案。 据原告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介绍:2003年1月10日,三被告与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协议书》,承诺捐赠100万元,用于购买10辆“母亲健康快车”。1月12日,太子方面还在人民
记者从互联网上搜到多条有关太子企业向“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捐赠的消息。北京太子童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晓林也因这一公益捐赠荣登《福布斯》“2004中国慈善榜”第72位。 法律专家告诉记者,一般的赠予在没有兑现前,赠予人可以反悔。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做出了“不适用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的规定。这意味着一旦签下捐赠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捐赠人就不能反悔,否则就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昨日与中国妇女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和太子童装取得联系,双方都表示已有律师负责解决这起官司。程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