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出台监察《办法》行政工作效率差 责任人将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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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5:22 中国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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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郑州8月18日电(记者韩俊杰通讯员王晓凡)从9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出现行政效能过错,将有可能受到包括免职在内的处罚。这是记者今天从河南省监察厅得到的消息。 近日,《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出台。根据9月1日开始实施的这个《办法》,各级监察机关将通过受理投诉、检查、调查、评估、评议等方法,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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