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启动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7:27 潇湘晨报 | |||||||||
|
本报讯昨日,长沙市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据了解,此次改革将遵循上下基本对应、从实际出发、权责一致以及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基本原则进行,不涉及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只对政府部分机构及其职能进行调整。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
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要求,长沙市政府要把机构改革搞好,各部门要尽职尽责地把自己担当的各项任务完成好,为长沙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谭仲池说,改革后的机构,包括这次没有调整的机构,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具体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更好地依法行政,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基本要求开展工作,既不能超越权利,也不能滥用私权;二是要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增强服务的自觉性;三是要使政府的工作行为、工作结果都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和公开度,长沙市政府要在全省率先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四是更好地加强政府的行政和廉政建设。 按照此次改革的总体要求,长沙市政府的机构和编制总体上将不作精简。相关人员编制不会突破省核定的总数,不进行人员的分流,同时将对相关机构存在的职能交叉、含糊不清和推诿扯皮等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根据省里的要求,2004年全省要基本完成市州县的机构改革,长沙市的市、区、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也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记者余小丽戴 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