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再无户口差别 湖北省今起改革“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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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0: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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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刘义昆梅军通讯员公宣实习生方思)昨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宣布,全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此次改革包括: 取消各种户口差别,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 除武汉2006年前逐步到位外,其他市(州)取消进城指标,凡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
大中专毕业生被录(聘)用工作两年以上,以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高级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或在城市投资、建房或购房达到当地标准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城市入户;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在父亲或母亲处落户;投靠配偶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 凡考取湖北省大中专院校(含技校)的湖北省籍学生,入学时户口可迁可不迁;不迁的,在校期间无需办暂住证; 切实解决户口待定人员的落户问题(具体内容楚天都市报2003年8月27日曾予详细报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