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以多种措施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8:12 新华网 | |||||||||
|
新华网北京8月16日电(王思海、颜珂)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龙新民16日说,北京的教育资源应该为生活在北京的每一位儿童和少年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北京市政府不仅应该保障本地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的实现,同时有责任为生活在北京市的流动儿童、少年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龙新民在16日召开的北京市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上介绍说,近几年北京市流动儿童少
龙新民说,针对外来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困难的问题,北京市正在采取种种措施,保障这些学生能够接受义务教育。7月9日,北京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北京市解决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会”,强调了“坚持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中小学接受为主”的原则;8月5日,北京市教育工委又召开了“解决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现场会”,一些区县在会上介绍了各自探索解决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创新举措。北京市政府采取了取消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借读费,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按在校实际学生数核定,区县财政政策保障流动儿童少年与北京当地儿童少年“同在蓝天下”,享受同样的受教育机会。 据介绍,北京市目前共有“打工子弟学校”299所,这些学校多分布在城乡交界的流动人口聚居地带,办学条件普遍未达到北京市颁布的办学条件标准。目前北京市已批准13所专门招收打工子弟的民办学校,同时有28所打工子弟学校拟在今年年内批准,这些学校初步具备最基本的教学场所。根据未来几年北京市流动人口中适龄人口的数量变化,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仍需要保留100多所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打工子弟学校。此外,北京市一些区县还采取公办学校招标办学的办法,专门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完)(北京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