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慎用检察权保护青少年 天门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网开一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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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7:1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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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董淑健、通讯员郭柱保、杨淑娟报道:3日,天门市检察院对该市首例暂缓起诉的在校中学生李某“网开一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去年5月4日,高一学生李某,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执,继而遭到围攻和殴打,李某用水果刀,将其中一名同学刺成重伤。此案移送天门市检察院,该院有关办案人员认为,李某系不满18岁的在校学生,案发后有悔改表现并能积极赔偿受害方损失,而且受害方在此案中
当年8月,检察院为李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将其列为帮教对象。李某在暂缓起诉期间表现良好,学业也未受到影响。 天门市检察院慎用检察权,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能不逮捕的尽量不捕,可不起诉的尽量不起诉,给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与此同时,他们还在全市中小学建起12个青少年维权岗,选派业务精湛的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对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