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部出台新规定 房屋质检报告虚假可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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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3:09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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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潘澄清)建设部起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前天开始在建设部网(http//www.cin.gov.cn)和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cein.gov.cn)上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办法,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建设主管部门还将吊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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