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出台条例整肃检纪 检察人员重婚将被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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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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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全文公布《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如果出现10种违法违纪行为,要受到纪律处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分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违反廉洁从检规定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违
纪律处分条例对检察人员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条例规定,检察人员遇到国家财产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检察人员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发生两性关系的,从重处分。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处分。 检察人员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夏天/编制) | |||||||||


















